时间:2023-07-10 10:07:1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持续开展夏季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全面提升辖区市民群众的头盔佩戴率,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小区值守行动,交警大队在各小区门口部署警力值守,对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进行劝导纠正。
7月6日至7日上午,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在新华路街道办东方商城、福源一期等12个小区门口部署警力,对出入小区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进行宣传、教育和劝导。执勤交警在宣传教育时,进行实名登记,登记结果将以区交安委名义在全区通报。本月,交警大队在凤凰路街办所辖的皇冠花园小区、同飞小区等 8个小区部署警力,开展宣传、教育和劝导。6日、7日两天,大队共出动警力40余人次,劝导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650余例。
阎良交警提示
骑乘电动车
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足够的安全防护设备
才能有效保护驾乘者的安全
带头盔≠戴头盔
安全头盔必须正确佩戴才能起作用
来源| 西安阎良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