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2 14:41:4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三原法院持续打击信息网络犯罪,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切实守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该院依法审理并公开宣判了一起开设赌场案,三被告均获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被告人幸某伙同赵某、张某(另案)、田某(另案)、寇某(另案)取得一网络赌博平台代理权限,并发展下线会员6人,组织会员利用该平台进行网络赌博,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幸某、张某通过自己的代理账户为赵某代理账户转入虚拟分,赵某负责分设会员账户,为会员“上”“下”分和收取赌资,赵某所收赌资扣除洗码费后,五人按照各自所占成比例分配。经查,赵某共收取李某等6名会员赌资3249280元。被告人李某通过赵某分设的会员账户参与网络平台赌博,并介绍其五位朋友以同样方式参与该平台赌博。李某利用自己的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收取五人赌资712350元转给赵某,并从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洗码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上述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幸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人赵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李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文中均为化名)
三原法院供稿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