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法院:镇庭所联合响应 推动矛盾纠纷治理窗口前移

时间:2023-07-13 14:32:4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朔

7月11日,略阳县人民法院白水江人民法庭联合白水江镇政府、白水江派出所在白水江镇林家山村成功化解了一起与防汛有关的矛盾纠纷,不仅实现了诉源治理工作中窗口前移,也为当前防汛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进入7月,略阳县已进入防汛防滑的关键时期,全县上下积极响应为防汛防滑工作做准备,白水江镇各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均建立起汛期临时庇护所,确保处在防汛防滑风险位置的老百姓能提前转移。林家山村的庇护所选择在了原林家山小学的教学用房处,因该小学已撤并多年,房屋未安排新的使用目的,部分临近村民便因生产生活占用了该房屋,村委会也默许了村民们无偿使用。但至此汛期来临,林家山村委会为贯彻全县防汛工作要求,便决定将原林家山小学的房屋改造成防汛庇护所,并立即通知无偿使用学校房屋的村民们将其生活生产物品搬离,但该部分村民为继续享受无偿使用的便利或是因其他政策补助未享受为由拒绝搬离房屋,镇村的工作人员反复做仍无效果。

为此,白水江镇政府立即启动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机制,镇政府、法庭、派出所、村委会等联调单位派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解处理,力争在汛期来临之前完成庇护所的建设。7月11日上午9时,参加本次联合调解工作小组的成员赶到了林家山村委会,召集使用学校房屋的村民进行座谈,副镇长兰鑫川首先讲解了本次防汛防滑的工作要求,指出了因建立庇护所而使用原学校房屋重要性,法庭庭长王朔向群众们讲明了搬出占用房屋的情理和法理,派出所所长欧彤向群众讲明了拒不搬离的法律后果,通过联调工作人员的反复做工作、讲道理、讲法理,村民们理解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也明白了若违法占用房屋的法律后果,于是便纷纷搬离了存放在学校的物品。

联调工作人员不仅帮助村民搬运物品,还配合防汛工作人员布置庇护所,使得庇护所如期建立。此次联合调解小组充分发挥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确保了汛期社会稳定。


编辑:翟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