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4 10:21:2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房如松、王天阳
勉县人民法院依托诉源治理,妥善化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年逾古稀的原告夫妇将自己的两名亲生女儿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两名女儿按月支付生活费、医疗费等费用。
考虑到原告夫妇年事已高,其中一名原告行动不便,7月7日上午,办案法官前往当事人所在社区,组织各方当事人,并邀请社区干部参与调解。
“我也不是真的想跟我自己的女儿要钱…”“我自己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又要照顾脑梗的丈夫,我就是想让我的两个女儿帮衬我一些…”在调解过程中,原告一直声泪俱下地“控诉”自己的大女儿不尽赡养义务。
“我妹妹得了白血病,家里花了几十万,所有积蓄都去帮衬我妹妹了…”“这些年我也一直在照顾我父母,我只是觉得我妈偏心......”“我自己的女儿也患有癫痫,她的医疗费也花了二十多万…”大女儿觉得自己也很委屈。
十年来,原告夫妇与大女儿因为家庭琐事积怨已深,在本次诉讼前,所在社区调解委员会多次进行调解、劝和,均无果。
调解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都充分陈述了矛盾的起因,承办法官发现,原告与大女儿均是性情急躁,时常因言语不合发生口角,导致矛盾加剧。本次起诉也是原告负气而为,法官耐心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释法明理,多考虑对方的优点及其困难,心态放宽,眼光放长,劝导双方各退一步。
最终,在各方努力下,大女儿表示以后会更耐心地与父母进行沟通交流,并保证尽到赡养责任。原告方也表示会与女儿融洽相处,并当场愿意撤回对两名女儿的起诉。至此,一起赡养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编辑:翟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