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9 17:11:3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玉婷
近日,略阳法院联合五龙洞镇政府、金池院村委会一起为两名农民工执行到位七万余元赔偿款,此次执行多方协作、多措并举,高效推进了案件顺利执结。
【案情回顾】
张某和聂某先后在五龙洞镇金池院村某基地从事食用菌装筒工作,因机器故障致二人手指轧伤,在与基地管理人员罗某多次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略阳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罗某赔偿原告张某、聂某共计七万余元赔偿款,但罗某未在判决指定期间履行义务。
立案执行后,略阳法院综合运用多种执行措施,但未取得明显效果,被执行人罗某所在的某基地又是当地的重点扶持项目,一时间陷入了困境执行。经多方了解,得知该基地与当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生意往来,执行法官立即到当地村委会告知村支书有关情况。在了解事情原委后,村支书提供了一条关键执行线索,执行法官终于与被执行人罗某取得联系。通过法院与政府协同配合,被执行人罗某将自己的菌筒出售给村经济股份合作社,并在村委会的协助下补齐了全部执行款。
【法官说法】
近年来,略阳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优势,坚持以“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办好”的精神,抓实公正与效率,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同时,更加注重通过能动执行,既为申请人执行到赔偿款,又确保了企业的正常运作,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