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4 09:04:3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及对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也进一步增强,野生动物误入居民家中、群众救助野生动物的的情况屡见不鲜。
8月2日19时许,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接到东关村村民报警称:在自己家里发现一只奇怪的动物,面部像猪,鼻子很长,请求民警处置。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并在该村民家楼顶走廊的一处拐角发现了这只野生动物。为避免它到处乱窜导致受伤,民警立即采取了保护性措施,用网将其控制后,装进笼内。随后,民警将其送往鄠邑区林业局野生动物管理站。经工作人员辨认,该野生动物系成年野生猪獾。
猪獾,别称沙獾,山獾,是鼬科、猪獾属的哺乳动物,系“三有”野生动物。其全身浅棕色或黑棕色,喉及尾白色,鼻尖至颈背有一白色纵纹,叫声似猪,从平原到海拔3000多米的山地都有栖居。其性凶猛,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因为视觉差,食性杂,喜欢夜行,所以偶尔会来到人类活动区域,盗食农作物玉米、小麦、白薯和花生等。
经过检查,这只猪獾身体状况良好。当晚,民警联合野生动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将其送至秦岭山区内放生。
同时,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野生动物具有一定攻击性,在生活中如果遇到落单、受伤、误入村庄的野生动物,应及时报警联系野生动物管理部门进行处置,也能够让野生动物及时得到救助,尽早回归大自然。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