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7 16:41:3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文莉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诉源治理中的成效作用。西乡县人民法院按照《西乡县特邀调解工作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会同县司法局共同聘任一名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7月26日、8月1日,特邀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接受县法院委派,分别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了诉前调解,通过“特邀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处理方式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特邀调解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停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创新发展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解纷渠道,引导矛盾纠纷在诉前解决的创新举措。
西乡法院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不断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