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9 16:16:1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郭亿、任雯雯
近日,勉县法院褒联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督促原、被告双方将调解协议中的支付赔偿款13013.76元内容当庭履行完毕,轻案快办,实现当事人诉累最小化。
2022年12月17日原告罗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行至新街子镇老贾路与新云路路口处与杨某超速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罗某遂向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杨某赔偿各项损失14723.76元。褒联人民法庭法官立足案情坐堂问案,定纷止争、普法释法,从情、理、法多维度出发,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确保调解协议内容履行到位,承办法官在及时下发调解书的同时,一边督促被告积极筹赔偿款,另一边提醒原、被告在以后车辆驾驶的过程中要遵守交通规则,切勿超速行驶、重视交通安全。功无枉然,力不白出,最终该案从立案、调解再到履行完毕时长不超过10天时间便达到了案结事了。
长期以来,勉县法院褒联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注重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积极落实“质效双优”,推动“简案快办”,确实发挥诉前调解便捷高效解纷优势,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扎实开展诉前调解、庭前调解。褒联人民法庭法官始终秉持调解与执行并行,效率和质量并重的原则,坚持简案快办,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审判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寄语]:近年来,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频发,甚至造成人员伤亡,但因多数驾驶人法律意识不强,未取得摩托车、电动车的驾驶证照,亦未购买强制责任保险,导致这类案件发生后,当事人的赔偿能力明显不足,受害人的权益也得不到保障,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在此提醒大家,一定要树立法治意识,安全文明驾驶,为社会创造一个安定有序的交通环境。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