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召开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3-08-10 10:24:47来源:作者: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传承、发扬和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加强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推进更高水平平安碑林、法治碑林建设,8月9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召开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区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区政府副区长、公安碑林分局局长朱敏主持。

 

会议解读了《西安市碑林区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通报了碑林区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观看了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视频资料,太白社区、铁路局社区、下马陵社区就“无讼社区”创建工作进行了经验介绍,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社会治理办主任聂文斌对做好当前和下一阶段诉源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碑林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实现案件增速和增量保持在合理区间,为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坚持党委领导,健全共建共治机制。紧紧依靠区委领导,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之中,努力健全以群众自治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多元解纷工作,促进司法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动配合,推动高效解决纠纷。

立足源头环节,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自2022年5月在太白社区首先开展“无讼社区”创建试点以来,至今已经创建了15个“无讼社区”示范点,实现了辖区街道“无讼社区”全覆盖。同时出台涵盖法官进网格、司法宣传、定期走访、开展培训、诉调对接等五项制度和一项诉源治理工作考核标准的“5+1”制度体系,统一协调、规范创建工作。

立足诉前环节,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将“枫桥经验”的精髓与法治方式有效融合,把矛盾化解向诉前延伸,形成了“非诉在前、诉讼断后”的“漏斗式”纠纷解决模式。着力推进“1+N”解纷体系建设,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整合资源健全非诉解纷机制,构建“法院+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力量”的多元解纷体系,引入24家调解组织,200余名调解员。推行诉前鉴定,高质量开展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以鉴定促进案件在诉前以低成本高效化解。

立足诉讼环节,推动矛盾纠纷一次解决。在审判中培树“一个纠纷一次解决”“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理念,不断开辟诉源治理新路径。开发案件预审系统,通过提前对案件分析研判,找出主要矛盾,归纳争议焦点,采取司法确认、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实现了诉源治理的目标。

立足诉后环节,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全面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先后发出司法建议36份。积极推进“执前和解+案件速执+信用修复”工作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经过前期的探索,已有39件执行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会议要求:

要坚持系统思维,高位推动持续抓。要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确保诉源治理工作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要处理好继承和发展的关系,不断发展并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全面实现“让矛盾在诉前止步、让纠纷在诉内解决”的治理目标。

要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点抓。要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充实优化调解力量,切实加强调解员队伍管理培训,努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要强化宣传推广,实现“调解一件,化解一片”的效果,让群众从内心认可诉源治理是处理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要强化科技运用,充分运用“互联网+调解”,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也能实现矛盾化解。

要压实工作责任,多方多元合力抓。区委社会治理办要发挥“主心骨”作用,切实加强对诉源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办落实。区法院要发挥“主引擎”作用,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和专业解纷优势,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法治化的框架下运行。调解组织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贴近群众的优势,行业调解组织要充分利用自身具有公信力、权威性、专业性的优势,不断夯实诉源治理工作根基。


编辑: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