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4 14:56:2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8月10日一早,一面写有“真心为民办实事、全力以赴来执行”的锦旗由申请执行人余某的妻子陈某送到宁陕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陈某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连声致谢,激动地说:“感谢你们帮我丈夫把这救命钱要了回来,这下我丈夫又有钱治病了!”
被执行人周某在第三人飞翔公司承包了一段公路路基工程,申请执行人余某又从被执行人处承包了路基土石方开挖工程,双方约定了工程单价,余某完成路基土石方开挖工程后,与周某因工程结算等纠纷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诉至宁陕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周某支付余某11余万元工程款。周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因周某未自动履行付款义务,余某向宁陕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余某因病正在住院治疗,急需此款治病的情况后,立即对周某的银行账户、互联网金融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并积极联系身在外省的周某,耐心细致地进行释法说理,告知他不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执行干警多次电话、微信沟通,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给付的执行和解协议。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下,周某在三个月内分三次将11余万元案款全部支付给了余某。
近年来,宁陕法院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人民至上的司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需求,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全力提升执行质效,以最大力度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下一步,宁陕法院将持续以“三秦锐士·2023”系列执行行动为契机,围绕“三个年”活动,对涉民生案件重点出击,努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文中人物为化名)
通讯员:郭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