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5 16:43:1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张昊 梁明强
“付法官,请你谅解我的无知,我一定想办法尽快把5000元补偿款给结了”。8月8日,被拘传至西乡县人民法院的被执行人胡某,面对即将受到的法律制裁,后悔万分的说到。
胡某早些年与朋友聚餐饮酒,同饮者酒后猝死。事发后,胡某与死者家属达成补偿协议,由其补偿死者家属6000元。然而,胡某仅给付1000元后再未履行,因此被诉至法院并经生效民事调解书确认,胡某逾期仍未履行补偿款给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胡某拒不露面。8月8日一早,执行法官根据线索情报,在胡某住所附近精密布控,将其困在家中。经执行干警多次敲门、规劝,胡某均不回应,其母亲试图帮助胡某隐瞒居家事实,在对其反复喊话,发出最后警告后,胡某迫于执行威慑打开房门,当即被拘传到院。执行法官详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胡某万分后悔,随即联系家属将剩余5000元补偿款送至法院。考虑到胡某及其母亲认错及时,并积极履行补偿款给付义务,执行法官对二人予以训诫,要求他们学法守纪、诚信做人。
西乡法院在“三秦锐士2023·促公正、提效率、惠民生”系列执行行动中,紧盯小标的额涉民生执行案件,秉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坚持强制威慑、软硬兼施、“速”字当头、快执快结,不断提高案件执行效率,以实际行动捍卫公平正义,努力办出服务大局、为民解忧的“大情怀”。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