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法院发出2023年首封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时间:2023-08-15 16:46:2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张辉 吴永琴

 

为贯彻落实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审判工作原则,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8月8日,西乡县人民法院发出2023年首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被告人小未(化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价值14220元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西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未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决生效后,西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向小未、县检察院、县公安局送达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对小未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帮助其回归社会。

法官在向小未发放《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时,向其详细解释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以及该制度的适用对象、封存犯罪记录的材料范围等内容。并对其进行帮教,引导小未正确面对过去,重拾生活信心。

【未成年犯罪人犯罪记录封存】是指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的制度。犯罪记录一旦被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也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