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6 17:25:3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彦
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是我国在生态文明领域的综合性活动日,意义重大。为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自觉,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家园,乾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生态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拉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碳达峰、碳中和”等环保知识,以及宣传《黄河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刑法中有关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并耐心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同时认真听取群众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
此次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了人民法院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贡献的司法力量,倡导更多民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做绿水青山的保卫者和建设美丽中国的行动者,坚决打赢绿水青山保卫战,扎实推进美丽乾州建设。乾县法院也将以自身实际行动,履行社会责任,增强群众关注环保、依法维权的意识,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建美丽乾州。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