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7 16:31:4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宋军
近日,淳化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关于婚姻家庭引起的执行案件,依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赵某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矛盾。
赵某与吴某原系夫妻关系,后因感情不和被淳化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后,被执行人吴某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吴某的父亲,了解到被执行人吴某患有疾病没有履行能力。通过交谈了解到被执行人的哥哥经济情况较好,也有意向替其妹妹吴某履行案件义务。随后与吴某的哥哥联系,其表示自己经济能力一般,没有能力全部履行到位。申请人赵某也知道吴某患有疾病愿意就案件和解,经双方协商,由被执行人吴某退还申请人赵某彩礼24000元,吴某对自己的嫁妆也表示放弃,全部归申请人赵某所有。吴某的哥哥于和解之日将案件款24000元按照执行法官要求,转入淳化法院案件款账户,赵某于当日领取案件款,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