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不给抚养费的爸爸,后来怎么样了?

时间:2023-08-21 10:01:2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严平

“法官,能否把娃大学毕业前的抚养费一次性执行了?”

罗某的父母于2012年调解离婚,双方约定由父亲老罗支付抚养费至罗某大学毕业,因老罗未按期履行,罗某5次向西安未央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7月,罗某委托其母亲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立即与老罗联系,经多次沟通,其将本期抚养费汇入法院案款账户,本以为案件就此执行完毕,但罗某之母在领取案款时,低声向法官说:“能否把娃大学毕业前的抚养费一次性执行了?”经询问得知,罗某正在上大学,母亲独自抚养生活不易。

本着减轻当事人诉累、从实质化解纠纷的理念,执行干警当即通过电话征求老罗的意见,并与申请执行人罗某沟通。老罗到庭后,法官与其拉起了家常,说起了罗某,他言语间便有些落寞“娃估计现在都不愿意认我了……”谈话结束后,其同意将本案调解书确定的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完毕。

2023年8月初,老罗将剩余的抚养费汇入法院案款账户。8月10日,罗某之母领取了案件款,她说:“之前每三个月就要来法院申请执行一次,现在一次性把剩余的抚养费执行完毕了,避免了我来回奔波,谢谢你们。”

若被执行人同意放弃自己的期限利益,法院可以允许其提前履行义务。另外,我们想说,关于婚姻家庭纠纷,对簿公堂从来都不是最好的选择。在案件办理中,我们见过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有诉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周末仍能一起陪伴孩子的;也有与对方或子女形同陌路的。若婚姻无法继续下去,请选择恰当的方式解决,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不要伤害对方和孩子。百年不过弹指,人生不过转瞬。白发回首时,请君莫悔恨。


供稿:西安未央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