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3 10:24:2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我眼睛受了伤,看东西模糊得很,实在是不方便去法院,你们到家门口来开庭,真不知道咋感谢哩!”当事人激动地说。
近日,西安鄠邑法院综合审判庭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
原告经营出租车,2021 年9月初,被告担任原告出租车司机,2021年10月下旬经结算被告欠原告部分出租车台班费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高军社了解到被告因眼睛受伤,视力模糊,不便前往法院参加诉讼。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高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决定将庭审地点设在被告所在的村委会广场,并邀请村委会成员参与庭审。
在声声蝉鸣中,庭审开始了。高法官有序组织原、被告进行陈述、答辩,并就案件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在一边旁听的群众也认真专注……
“原告,你说一下你们的欠款过程。”
“……法官,这就是我们的欠款过程。”
“被告,是否认同?有无补充事项?”
“法官,欠她钱我认,我不是不想还钱,我现在眼睛受伤了,没有办法工作,治疗花光了所有积蓄,一时半会儿没有多余的钱去还……”
庭审中,高法官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标的不大,有调解的可能性。遂联合村委会成员展开调解,一边向被告释法明理,耐心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希望他能积极履行偿还义务;一边与原告商议,双方对于欠款事实均无争议,但被告目前情况特殊,希望能体谅被告的难处,给其适当时间筹集借款。
最终双方都做出了让步,就还款方式、还款日期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先行支付部分欠款,并承诺等病情好些就尽快偿还剩余欠款。
“这样的开庭方式非常好,不用我们跑到法院去,在家门口就解决了问题,对于那些行动不便的人来说,实在是太方便了!”旁听村民李某说道。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