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4 17:45:2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任宇华
近期,西安阎良法院办理了2起司法救助案件,向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对困难群众的关怀,真正做到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传递司法温情。
在其中一起案件中,丁某于2022年6月步行与尚某驾驶电动车碰撞,造成丁某右侧额颞顶急性硬膜下血肿、右颞脑挫裂伤以及身体多处骨折。后经阎良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尚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赔偿未果,故丁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尚某自愿赔偿丁某8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尚某并未履行赔偿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网络查控,发现尚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离异独自带孩子,无固定收入,身负外债,无法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实地走访,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丁某的家庭情况也较困难,本人年纪较大,事故发生后导致脑出血,血块未清理干净,需要家人照顾并且长期需要服用药物。丁某家中五口人,丈夫年事已高,孙女还在上学,儿媳在家照顾老人,仅靠儿子一个人打工维持生活开支,生活压力大。鉴于此,办案法官告知丁某儿子司法救助的申请条件和范围。丁某委托其儿子申请司法救助,阎良法院收到司法救助申请后,综合审判庭第一时间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全面了解申请人遭受的损失及现在生活困难情况,并对申请人适时开展情绪疏导工作。结合实地走访调查情况及村委会出具的有关救助申请人的家庭户口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经本院司法救助委员会讨论,对丁某给予了救助。收到救助款后,丁某表示救助金帮助其缓解了燃眉之急。
下一步,阎良法院坚决践行“应救尽救,救贫救急”的原则,不断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持续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效,让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国家的司法救助,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为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贡献力量。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