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5 16:38:0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自从有了院墙,我终于可以放心地出门了……”
杨某甲和杨某乙是邻居,但两家却因院墙纠纷大打出手,最终杨某甲以 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经鉴定,杨某乙轻伤二度。
2022年4月7日,杨某甲因家庭琐事与杨某乙发生争执,杨某甲便从两家中间的土墙缺口处到杨某乙家与其撕打起来,杨某甲用砖块在杨某乙身上乱打,致杨某乙双侧多发性肋骨骨折、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多处浅表损伤。
检察机关受理该案后,检察官主动上门调节,深入当地村组进一步了解当事人双方情况,得知两家邻里之间的矛盾,多次与双方谈话。悉心释法说理、用心用情劝导,以彻底化解矛盾为出发点,积极组织当事人及家属进行数次沟通,使对方打开心结、达成和解协议,从不愿意谅解对方到同意移送法院从轻处理,并且由村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将两家之间的隔墙盖起来,至此两家因隔墙引发的矛盾终于画上了句号。
该案的成功和解,体现了临潼区检察院坚持立减为公、
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不能“一诉了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努力做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张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