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1 11:33:1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8月29日上午,勉县人民法院依法确认了县工商联调解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货款本息14余万元案件。
原、被告本是相互信任的生意合作伙伴,双方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提供煤炭采购业务,期间被告陆续支付过部分货款,但因被告公司资金出现困难至今未履行完毕,产生矛盾纠纷。
勉县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依托与勉县工商联建立的“诉前调解联动机制”以及法院涉企绿色通道、司法确认等措施,随即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派给县工商联对该起案件开展诉前调解。企业娘家人县工商联通过诉讼服务平台进行线上调解,鉴于双方企业实际经营所处的困境,勉县法院同县工商联先后3次走访企业了解情况,给双方做咨询、宣传、调解工作,最终将双方的可行意见予以集中,在确定的时间--今天又进行线下对接沟通协商处理。通过“背靠背、面对面”磋商、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以油抵煤炭款的调解协议,共同申请了司法确认,县工商联工作人员通过线上调解平台将司法确认申请转至法院,勉县法院随即进行了审查,当日向双方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确认了调解协议的效力。
拿到司法确认裁定书后,双方企业一致评价:诉源治理模式“法院+工商联”诉前联动的机制既解决了纠纷又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不缴纳费用),用一案进行普法,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今后,勉县法院将以“三个年”活动为契机,深化与县工商联等行业部门,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合作,切实有效解决企业难题、化解涉企矛盾、维护企业权益、护航企业发展,共同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王慧、蒋蓬)
编辑:翟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