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让矛盾纠纷在调解中高质量化解

时间:2023-09-01 11:34:5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8月24日,勉县法院褒联法庭又成功调处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庭后被告立即履行了6.8万元赔偿款,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1月31日,被告朱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108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勉县老道寺镇侯寨村,超越同向在前张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时两车发生碰撞,致使张某及其电动车后座上的妻子宋某受伤。后张某和宋某被送往汉中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32天,张某被诊断为左髂骨骨折,宋某被诊断为T12胸椎骨折、腰部损伤。交警大队认定被告朱某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宋某被陕西汉中汉航法医司法鉴定所评定为十级伤残。张某和宋某住院期间,朱某及其妻子一直在医院护理二人,并缴纳了大部分医疗费及生活费。因双方对具体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故张某和宋某将朱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二人因该起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

为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诉累,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赔偿标准并计算二原告的总损失,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在庭后立即履行了赔偿款,使该案矛盾得到了有效的化解。

近年来,勉县法院褒联法庭始终注重强化矛盾纠纷化解,从细微处入手,从便民处着想,以贴心的方式竭尽全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张岢、任雯雯)


编辑:翟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