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灞桥法院 | 瞧,法官阿姨来了

时间:2023-09-08 11:55:0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又是一年开学季,为切实履行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职责,加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推进文明校园、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9月7日上午,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艳英积极履职上岗,走进任职学校浐灞十九小与同学们一起“报到”,旨在不断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安全阀”、“防火墙”、“保护网”。

 

伴随着激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浐灞十九小的开学典礼正式拉开了序幕。现场,李校长为张艳英庭长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任证书,并代表全校师生对张艳英庭长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随后,张艳英庭长为同学们送上了新学期的法治寄语:“鲜衣怒马少年时,不负韶华行且知。希望同学们掌握法律知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坚决摒弃不良习惯,做遵规守法的好学生;以法为尺,以律护己,做到心中有法、行为有度,主动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遇事找法。”

 

最后,张艳英庭长还向师生们发放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图文并茂的宣传手册,鼓励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学好用好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提高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努力做遵纪守法、知法用法、尊法学法、守法传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近年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法治副校长、红领巾法学院、法院开放日等活动,依托法治授课、模拟法庭、送法进校园等载体,通过线上线下灵活多样的法治宣传新形式,致力于未成年人保护和学法用法守法宣传工作,用心用情关爱儿童。

其中,周新军院长等30余名干警被聘任为辖区内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使用“点餐”模式进行宣传,根据中小学生的知识储备和身心特点,制订特色的授课主题和课程,例如,“预防性侵害”“预防电信诈骗”“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解读”“民法典解读”等主题,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寓教于乐,让法律意识根植青少年心中,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功能由形式化向实质化转变,不断提高法治副校长能力,将以前枯燥无味的“灌输式”普法逐渐向生动形象的法治宣讲转变。

播一粒法治种子,育一方法治心田,开一片幸福之花!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将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桥梁纽带作用,坚持能动履职,以青少年学生群体法治需求为导向,深入各中小学校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切实维护广大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用法治力量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审核:姚启明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