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8 14:39:4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王法官,我是马某的代理人,他邮寄了一面锦旗让我代他转交给你,说要感谢你的公平正义,明辨真伪......”9月12日上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代理人给王娜法官打电话说道。
原告马某和被告朱某系朋友关系,双方之间多有经济往来,后马某起诉朱某要求其偿还借款36000元并向法庭提交朱某出具的借条一张。
朱某辩称,该借条上的签名并非本人所签,系他人模仿伪造,并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要求对借条上其签名进行鉴定。
后鉴定机构以借条样本不充分,致使鉴定无法进行,故终止该次鉴定工作,将案卷退回。
案件审理过程中,因关键证据借条真伪难辨,原、被告又各执一词,承办法官经过开庭审理以及多次与原、被告做调查,并结合双方之间的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综合判定,原、被告间借贷关系成立,最终判决朱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清偿马某借款31896元及利息。
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后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款全部执行到位。于是,便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
明是非,辨真伪,守公平,扬正义,是每一位人民法官坚守的原则,他们时时刻刻将责任与公正担在肩头,维护着社会的稳定和安宁。(赵冬梅)
审核:姚启明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