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5 16:56:3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朔
9月12日,略阳县人民法院白水江人民法庭深入五龙镇中川坝村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了4起村民与互助协会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通过现场调解的方式对广大村民进行了普法宣传,使得村民们在合同订立与履行方面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从源头上降低了该类合同纠纷发生的可能,为白水江法庭辖区的诉源治理工作做出了贡献。
案情回顾
略阳县五龙洞镇中川坝村4位村民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村互助协会各贷款一万元,后因项目经营不景气未归还借款。借款到期后,互助协会多次催要,借款村民以经营失败、协会资金未分红为由拖延还款,导致协会资金未及时回笼影响协会整体运作,协会无奈将借款村民诉至法院。白水江法庭的承办法官拿到案件后认为改批系列案件的矛盾具有普片性、群发性的现象,遂决定深入乡村现场了解矛盾发生根源,以期将群发矛盾扼杀在萌芽状态。
9月12日,白水江法庭的干警来到五龙洞中川坝村委会通知借款村民到村委会调处矛盾,另有部分村民参加旁听。承办法官向村民们详细介绍了订立合同过程的法律知识、以及合同生效后不履行义务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耐心的说法理、讲道理,使得借款村民明白了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按约履行的法定义务,促使4起案件达成了调解结案。通过现场旁听调解,使其他村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提升,如其遇到同类矛盾纠纷便可自行化解,从而在源头上降低了该类纠纷发生的可能,让诉源治理工作落到了实处。
审核:姚启明
编辑:翟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