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诉讼离婚了,法院能给我发离婚证吗?”“判决书和调解书涉及好多我的个人隐私,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怎么办?”离婚案件审结后,很多当事人都会向法院提出类似的问题。为充分保障离婚案件当事人的隐私,提高家事审判工作的人性化、专业化水平,彰显家事审判的柔性力量和人文关怀,9月18日,城固县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应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在审核申请信息后,发出了首份《离婚证明书》。城固法院制作的制式《离婚证明书》,只要是通过城固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向城固法院申请出具。
问题一:什么是离婚证明书?
在我国,离婚分为民政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离婚证明书》是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书面证明。离婚判决书与调解书往往涉及双方的离婚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一系列个人隐私问题,而《离婚证明书》仅载明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及生效信息等,不涉及案件事实。在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房产变更、银行贷款等需要证明婚姻状况的业务时,可以直接向相关部门出示《离婚证明书》以证明其婚姻状况,不仅可以避免隐私泄露而造成的尴尬和担忧,相较于传统的法律文书,也更易保管和携带。
问题二:离婚证明书与离婚证有什么区别?
离婚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都可以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事实,二者主要存在以下区别:一是制作机关不同。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由婚姻登记机关制作颁发。离婚证明书是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用以证明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由人民法院制作颁发。二是产生程序不同。离婚证明书产生于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过程中,而离婚证明书则产生于离婚案件诉讼程序中,以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的存在为前提。
问题三:申请离婚证明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申请人须为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本人;2.离婚案件当事人已经由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或已经由人民法院调解自愿离婚;3.判决书或调解书有关解除婚姻关系的内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4.申请出具离婚证明书的用途必须正当合法。
下一步,城固法院将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人民群众现实需求,从细微处入手,积极探索诉讼服务和家事审判的新举措、新模式、新方法,以实际行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让司法温度真切可感,让司法为民切实可见。
审核:姚启明
编辑:翟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