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开展“1249”诉源治理精准发力助推社会治理创新

时间:2023-09-22 14:20:1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陈师傅系某集团的一名劳务派遣制员工,2021年1月19日因在工作中不慎摔伤导致二级伤残,现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情况极为困难。事故发生后,虽该集团积极协调其客户单位在近两年中垫付了医疗费用70余万元,并与陈师傅及其家属就后续赔偿事宜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但由于家属所提要求过高且情绪较为激动,故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家属甚至采取了干扰办公、堵门等激烈行为,无奈之下,该集团向区仲裁院申请选派专业调解员介入调解。区仲裁院接到申请后,考虑到该争议涉及金额大、矛盾激烈而且与劳资双方利益切身相关,便决定启动与碑林法院关于劳动争议诉前调解府院联动机制,邀请区法院派出劳动争议审判法官,双方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主动介入、上门调解。

第一次诉前调解,陈师傅及其家属对仲裁员、法官、仲裁调解员还始终抱有一定戒备之心,认为一定是单位叫过来的,肯定会帮着单位说话,但当仲裁员、仲裁调解员、法官不厌其烦地一遍遍耐心解释法律规定、一次次诚恳征求个人意见、一条条逐项梳理单位应负责任以及如果提起诉讼可能会面临的相关诉讼成本、诉讼风险、赔偿款执行等问题。陈师傅及其家属的戒心和对立情绪才逐渐缓和消散,虽未能当场调解成功,但也为日后的沟通协调打下了信任基础。此后一段时间里,仲裁员、仲裁调解员、法官先后帮助劳资双方协调解决了调解金额反复、履约时间不确定、和解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在双方不懈努力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达成谅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和解金额为110万元。为保障该协议顺利履行,仲裁员、仲裁调解员、法官再次联动,上门对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的自愿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了审查,现场确认了调解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重要内容,并依法依规为双方当场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文书,该矛盾纠纷至此以区仲裁委、区法院采取府院联动、矛盾前端化解的非诉方式案结事了。

劳动争议诉前调解具有便捷、高效、低廉、灵活等优点,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形成的调解协议书也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比起仲裁、司法诉讼,它往往能更有效地处理劳动争议,能够给劳动争议中出现的各种疑难杂症提供较为合情合理的解决方式。碑林法院根据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始终把诉前调解工作作为诉源治理的“重点工程”,与区仲裁院合力设立“府院联动、矛盾前端化解机制”,选派具有丰富劳动争议审判经验的法官参与仲裁前及仲裁阶段的调解工作。通过非诉方式调解劳资纠纷,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双方通过不伤感情、不打官司的方式柔性化解矛盾纠纷,既保证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制度完善,确保了区域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碑林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印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 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构建起“一中心、两维度、四节点、九项具体措施”的诉源治理整体布局,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和源头化解,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深刻把握“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能动司法,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为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中心”,即立足区域情况,紧紧依靠地方党委靠前指挥。诉源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工作,碑林法院坚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把诉源治理工作纳入推进高效能社会治理工作全局中谋划推动。碑林法院推动碑林区委政法委召开了全区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并与区委政法委、区委社会治理办联合制定并印发了《西安市碑林区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建立起了在党委领导下多方协同、权责分明、运行规范、高效联动、数据共享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强化了矛盾纠纷前端治理责任,为全区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走细奠定了坚实的领导基础。

“两维度”,即横向联动行政部门及其他非诉解纷力量,纵向推进司法服务嵌入社区基层治理开展“无讼社区”创建,织就“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解纷联动格局。

一是横向府院联动,织就协作网,筑牢“基本盘”。加强诉源治理,必须坚持府院联动,必须要汇聚多方合力,才能构筑起解纷“基本盘”。碑林法院注重在纠纷多发易发领域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工会、妇联、工商联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强与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的程序衔接和数据协同共享,建立完善诉前联动纠纷解决机制。例如,碑林法院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保险行业部门成立“知识产权诉前调解工作室”“医疗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室”,“保险行业诉源治理工作室”;与省工商联、省企业家协会、省建筑协会、省婚姻家事委员会等多家行业组织达成合作;引入24家调解组织和200多名调解员入驻线上调解平台,推进“1+N”解纷体系建设,推动更多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

二是纵向发力直抵源头,“无讼社区”创建全覆盖。诉源治理的源头在城乡社区。城乡社区是发生矛盾纠纷的第一线,也是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第一道关口。加强诉源治理重心应当放在城乡社区,责任应当落实到基层一线,对此,碑林法院深入开展“无讼社区”创建,诉源治理借力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建立起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引导、调处、对接工作机制,促进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关口把控。自2022年5月在太白社区首先开展“无讼社区”创建试点以来,至今已经创建了15个“无讼社区”示范点,实现了辖区街道“无讼社区”全覆盖,同时出台“5+1”制度体系,统一协调、规范创建工作。

“四节点”和“九项具体措施”,即在诉源治理过程中盯准“源头、诉前、诉中、诉后”四个环节,找准诉源治理的发力点,部署了九项具体工作。坚持“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既是诉源治理参与者,又是诉源治理推动者和保障者”,为推动诉源治理见实见效,碑林法院围绕中心工作,分四个节点,出台具体措施,一是加大对“诉源治理”指标的考核,促进案件增速放缓、增量或总量下降;二是进一步规范案件案号的管理和使用,开展全流程案号使用情况排查,清理“一案多立”;三是强化司法建议、司法大数据对矛盾风险态势发展的评估和预测预警作用,提前防控化解重大矛盾风险;四是全面推广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加强引导,应调尽调;五是合理利用特邀调解员全市统管模式,实现碑林法院调解资源的扩容和有效管理,全面开展“跨地域、跨层级”的多元解纷工作;六是深化虚假诉讼治理。加大对虚假诉讼甄别力度,严格规制滥诉行为,依法引导当事人合理行使诉权;七是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提高案件质效,减少、避免衍生案件;八是常态化建立诉源治理推广宣传平台,并加强诉源治理工作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关注诉讼高发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九是加强访源治理,将预防化解涉诉信访纳入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体系,完善常态化信访排查机制。

诉源治理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应有之义,又是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的创新举措,碑林法院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局,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强化矛盾纠纷前端治理责任,抓牢矛盾纠纷源头性疏导、实质性化解、综合性治理的发力点,以法治方式推动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一大批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治理。


审核:姚启明

编辑: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