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6 10:34:1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实施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三合一”机制是贯彻落实“两行动、两措施”,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生动实践。有利于统一裁判标准,提升审判质量,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司法保护整体效能,实现知识产权的全方位救济。
西安莲湖法院将通过此项改革,整合、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完善案件管辖和审判程序协调机制,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专门化知识产权审判体系,为全市、全区八个方面重点工作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明确案件受理范围
建立统一案号标准
莲湖法院对于受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以“知民/知行/知刑”进行统一挂号管理。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规定,受理辖区范围内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含本数)在1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即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驰名商标认定以及垄断纠纷案件之外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打造专业审判团队
对于新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由民事审判第四庭进行审理,采用相对固定员额法官的方式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同时设立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合议庭,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知识产权刑事和行政案件时,由刑事审判、行政审判、民事审判业务骨干共同组成合议庭,参与案件审理,建立一支复合型、专门化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优化案件审理模式
强化科创企业矛盾纠纷化解
通过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巡回审判+委托调解+技术调查+专家咨询”审理模式,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络机制等方式,内外兼修,为科创企业打造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法治保障。
下一步,莲湖法院将以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为推进指引,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审判改革,在加强法企对接上下功夫,不断满足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新需要,为全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李鹏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