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7 10:33:1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9月27日晨,秦岭山下。西安长安法院沣峪法庭被朦胧秋雨萦绕,秋叶铺满庭院,化泥护花。
“李法官,今天安排了4起案件,分别是合伙合同、民间借贷、保险合同、交通事故,其中1起案件需要网上审理。”刚走进办公室,助理就向我诉说今天的工作安排。
“我知道,网上审理的那个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在外地工作,为了不影响他们工作,就把网上开庭时间定在了中午休息时,所以我们今天又要继续加班啦。”助理一脸坚毅,刚要表态,就被一阵吵闹声打断。
“不行不行,法官你得评评理,钱要是这么分我得亏死啊!”这是今天安排的第一起案件,一起合伙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带着愤懑来到了我的办公室,情绪对立严重。
原、被告本是同村非常要好的邻居,多年前合伙开办了养猪场,后来场地被征用,获得了一笔赔偿款,却因如何分配争论不休,自此关系破裂。在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后,原告一怒之下将被告起诉至长安区法院。
按理来说此案已经村委会多次调解,“一判了之”可能是最快的选择,但是我又想,案子一判可能双方乡党关系也就到了尽头,可双方比邻而居,生活难免有摩擦,说不定以后还会再起争端,思虑再三,我决定还是先尝试调解,努力一下。
“法官,你不知道我前期投入了多少成本,现在这个分配方案我也是亏着的,他还得寸进尺呢...”被告说着说着情绪又开始激动了。
在认真听完双方的意见后,我又详细翻看了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初步调解方案已在我心中形成。我转而开始从邻里关系入手劝说双方放下芥蒂。
“你俩本就是邻居,还合伙办厂,说明你们相互信任、相互了解、关系很好。现在得了赔偿款,也是一件好事,我们坐在一起把之前的账算一算,一块商量个方案,把问题解决了...”终于,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被告当即向原告支付了调解款项10万元。目送双方谈笑着走出法庭,我倍感欣慰。
结案,对于双方当事来讲,是一个好的结果;而对于我,又是另一个开始。
也许是这个“开门红”激励了我,从早到晚十余小时的连续工作,我和我的团队都保持着饱满的热情,付出也终得回报。接下来的三起案件虽均有波折,但最终都以调解结案。包括线上处理的案件,当事人在线和解并线上支付了案款。
4起案件,共计调解金额33万!虽然与动辄百万、千万的商事案件相较,金额并不算大,但对于辛勤工作的普通人而言,却是他们一年甚至多年的收入。“小案”不能“小办”!
《正义的回响》一书中提到过“我们办的不是案件,是别人的人生。”“法律有着强大的威力,可以无远弗届,可以虽远必诛,但它同时也要有温度。”这个温度来源于法官的真心、耐心、细心、诚心。一直以来,我们沣峪法庭始终坚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认真的对待每一位群众,认真化解每一起纠纷,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见,让新时代司法力度更有温度。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