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7 09:42:3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雁塔法院收到了一封来自千里之外的感谢信,字里行间都表达着对法院干警工作的高度认可和赞赏以及对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高度肯定。
案情回顾
“我们企业发展十分困难,诉讼费时费力,我们不想走到对簿公堂那一步......”沈阳某公司员工焦急地说着。
原来,因为原告沈阳某公司和被告西安某公司签订多份买卖合同,约定沈阳某公司向西安某公司供货,原告称,其中涉及三百五十余万元的货款及质保金均已到期,在催要无果的情况下,诉至雁塔法院。
案件受理
案件受理后,雁塔法院高新法庭庭长王伟认真翻阅材料,深入调查,并第一时间联系对方当事人。联系到被告后,被告认可双方签订合同的事实,但对具体欠付金额不认可。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对账,双方对欠付金额达成一致。
由于案件事实清楚,本着实质化解双方纠纷、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目的,王伟庭长从法律和情理角度出发,组织双方多次协商,最终达成协议,被告向原告支付全部货款及保证金,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至此,案件得以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钱到账了,我们在外地一次都没跑就把钱要回来了,这下我们公司能正常生产经营了。重要的是,也没有因此和被告闹僵,仍能开展合作。太感谢你们了!”事情解决后,沈阳某公司员工打电话向法官表示感谢并寄来了感谢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一封感谢信,是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院工作的鼓励和鞭策。雁塔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全市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工作要求,实现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供稿:西安雁塔法院高新法庭
编辑: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