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7 14:48:0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开展“两行动、两措施”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体现法院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三个年”活动,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动能动履职、补短强弱、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是实现审判体系审判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区委政法委和市中院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即日起西安鄠邑法院特开设“两行动、两措施”专栏,全面展示鄠邑法院在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优秀做法,敬请关注。
“非常感谢张法官高效化解纠纷,不仅帮助我们企业顺利解决矛盾,还为我们节省了一笔开支。”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原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女士激动地说道。
近日,鄠邑法院秦渡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涉企经济纠纷。
秋雨绵绵
“我们当初都是签了合同的,里面写的明明白白,她现在却不认账……”进入法庭,王女士向法官讲述起了事情的经过,窗外秋雨绵绵,一如王女士此刻的心情,怅然、落寞……
2022年,因被告公司需要,原、被告双方签订300余万元某设备工程合同,合同中对设备概况及价款、付款方式等做了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施工义务,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但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原告多次追要未果后,遂将被告诉至法院,并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金风送爽
承办法官张保育在全盘梳理案件事实后,向被告及时送达起诉材料,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案件具体情况。经调查发现,双方前期已经支付了大部分合同款项,现争议焦点在于支付剩余工程款项。
考虑到案情比较清晰,若直接将被告的账户进行保全,资金将被冻结,其企业经营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且该案直接进入庭审,也不利于双方后期加深合作。进行综合考量后,张法官为了更好的解决双方矛盾,并减少诉讼对双方后期合作产生影响,希望通过庭前调解工作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
于是,张法官多次致电联系原、被告,耐心听取双方的“委屈”,原告表示和被告签订了合同,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施工义务,被告却不结清尾款。原告表示更“委屈”,原告的确完成了施工,但是公司对于尾款存疑,想再次核算,原告却不配合。
“既然你们都存在‘委屈’,不如咱们一起坐下来,好好沟通一下,看看问题出现在哪里?”
金风送爽,也送来了好消息,通过张法官的不懈努力,原、被告均表示愿意就剩余款项的给付问题和对方进行调解,同时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保全申请。
却道天凉好个秋
金秋的午后,阳光温馨恬静,微风和煦轻柔,蓝天白云飘逸……一切都显得无比惬意。
调解“亭”内,经过法官主持核算,双方当事人对该案的付款金额予以确认,达成一致意见,但却对付款时间产生分歧,争执不下。
“你是不是觉得我好说话,就一再推脱?”
“王姐,我不是不想给钱,实在是最近公司资金链出现了一些问题……”
眼见两人又快吵起来,张法官一边向被告公司及法人普法释理,释明逾期支付欠款的相关法律责任和对其的不良影响,一边耐心安抚原告方的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耐心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以诚信合作作为切入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经过近2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即被告按照协议约定,分期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
“谢谢法官能够体谅我们企业的经营困难,多次对我们进行调解。接下来我们会认真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被告公司的代理人李某说道。
下一步,鄠邑法院将坚持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创新服务举措,持续推进“两行动、两措施”工作,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