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9 14:23:2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申请人为本辖区大型建筑企业,申请人为建材供应企业,申请人自2018年至2022年期间为被申请人供应灯具,供货关系结束后双方对货款进行了结算,被申请人尚欠申请人货款 1261810元,现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5万余元。西安碑林法院在接到该案后,按照诉源治理方案将案件指派给碑林区建设工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和解,被申请人在2024年8月底前分四期向原告清偿完毕货款。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后向碑林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本院于申请日当天向双方制作并送达了司法确认书。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是法院加强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多元解纷的有益尝试。碑林法院依托现有的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咨询专家库、定期互动培训、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本案即系碑林法院联合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当事人专业、高效地共解难题。诉前,碑林法院将案件指派给碑林区建设工程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由特邀人民调解员为纠纷双方进行专业化的分析、对账,梳理矛盾焦点,促成他们达成合理合法的调解意见,当日调解当日在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该解纷机制一方面为纠纷双方节省了诉讼费,免去漫长的诉讼程序,极大地减少了他们的诉讼成本,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总结同类型纠纷形成原因、共性特点,指导相关企业规范经营避免同类型纠纷产生,从源头规范行业发展。
今后,碑林法院将扎实推进“两行动、两措施”落地生效,发力诉源治理,整合解纷资源,密切联动各部门,凝众心,聚合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罗艳琴)
审核:姚启明
编辑: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