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区检察院五措施助力司法救助工作

时间:2023-10-26 17:26:4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薛潇薇

 

近年来,西安临潼区检察院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作为,能动履职,通过“五强化”工作法,深入推进困难妇女、未成年人群体司法救助,进一步拓宽特殊人群司法救助的宽度和广度。共救助困难妇女、未成年人28件28人,其中妇女27件27人;未成年人1件1人。

一、强化能动履职,拓宽救助线索。改变“申请才救”坐等申请救助上门的做法,树立“主动作为、应救尽救”的救助新理念,积极拓展案源。抓实检察一体化建设,健全控告申诉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办案协作机制,及时移送线索,有效融合办案。将困难妇女追加列为重点救助对象,重点排查近五年来办理的受害人为女性、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对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交通事故等刑事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进行密切跟踪,主动依职权适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加大与法院执行部门的联系,针对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进行重点关注,发现线索后第一时间开展救助工作。如我院办理的吴某某(女)司法救助案,该案为区法院执行局移送线索,我院经走访调查,发现吴某某丈夫因民事侵权身亡,其年老体弱,失去劳动能力,生活十分困难,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发放救助金。

二、强化“特事特办”,加快办案进度。坚持专门化书面审查,落实“一案一档”,对困难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建立专门司法救助档案,并对来院申请司法救助的申请人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清单,严格审查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确保“救其应救”。坚持快捷化实地走访,落实“一案一查”,对特殊人群及时进行实地走访,保证受理案件后3日内,完成核实被救助人生产生活情况等程序,在压缩时间成本、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的同时,确保程序合法正当。

三、强化便民服务,彰显人文关怀。首次接访中,为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权利义务告知书,列明申请所需材料清单,让群众少跑路。多元化受理案件,开通“便民通道”,对行动不便、因疫情无法出门的当事人上门服务,当场受理,指导其收集书写相关材料,保证该类申请人救助不受到客观条件影响,提高救助的及时性和便捷性。对于身处异地、交通不便的被害人近亲属,告知其可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提出救助申请,通过检察官随时线上指导,帮助申请人完成救助过程。利用“临潼微检察”“两微一端”等平台,做好政策宣传,对于后台咨询的申请人及时解答法律疑惑,提供相关文书模板。

四、强化部门联动,完善衔接机制。办案过程中,及时和拟救助对象所在地区的村委会、民政部门联系,了解其家庭情况,是否为脱贫不稳定户、低保户等,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在案件办结后及时反馈救助情况,供相关部门备案留存。加强和辖区民政、妇联、乡村振兴等部门的联系沟通,重点对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赡养义务人无赡养能力或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两种类型的相关线索进行筛查,及时展开救助。如我院办理的刘某某(女)司法救助案,通过走访扶贫部门得知其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一起民事侵权案件半身瘫痪,未得到被告人民事赔偿,家庭十分困难,我院随即开通绿色通道,上门受理、上门办理、上门发放,将司法温情送到了群众家门口。

五、强化跟踪回访,提升救助质效。不定期对被救助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进行回访,并对救助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确保资金用之其所,真正救急救难。加强与法院执行部门沟通联系,针对被救助困难妇女涉及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了解案件后续执行情况,督促被告人及时履行对申请人的赔偿。认真回访被救助对象,听取其对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提升司法救助质效。

下一步,临潼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加大妇女及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依法能动履职,强化联动协作,在精准救助、高效救助、多元救助上下功夫,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为临潼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