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31 11:14:0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林升春
10月26日上午,一位古稀老人敲响了西安长安法院航天法庭任秀丽法官的办公室,将一面“公正判案 为民做主”的牌匾赠送给任秀丽法官团队表示感谢。
老人所在村组拆迁,与继子高某峰及其妻女一户共同拆迁安置。高某峰作为户主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获得安置住宅共412平方米,其中86平方米房屋两套、120平方米房屋两套,商业用房按照每人5平方米的标准,共分得20平方米。
但房屋即将下来,高某峰认为该房屋系其与妻子出资所建,与老人并无关系,因此不愿意分给老人。老人目前在外租房居住,为了有一个安享晚年的住所,老人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确认安置房中的86平方米及5平方米的商铺权益归其所有。
为依法保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保障老人老有所居,任秀丽法官团队多次与高某峰联系沟通,试图以情说理促和解,因被告坚持己见而调解未果。
按照拆迁协议,人均建筑安置面积原则上不少于65平方米,老人作为高某峰户内的家庭成员应当享有65平方米及商业用房5平方米的权益。因安置房中最小面积为86平方米,超出65平方米的面积21平方米,故任秀丽法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参照该村拆迁安置用房基本房价(每平方米4800元),判决老人支付高某峰房屋差价100800元,依法享有安置住房86平方米、商业用房5平方米的权益。
法官定分止争,承载的是法律的尊严、司法的温度,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信任与期盼。长安区法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发扬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耐心倾听老年人的司法需求,以“如我在诉”的心态,公平公正地办理好“涉老”案件,依法保障老有所居。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