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1 17:29:2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军权
近日,蓝田法院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判后答疑中,通过电话与身处河北和陕西两地的当事人分头进行协商,顺利执结一起涉案标的上百万的执行案件。
2023年7月1日,被告朱某驾驶重型半挂车沿福银高速行驶时碰撞前方同车道小型客车,致客车乘坐人韩某当场死亡,经认定,被告朱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此后,死者韩某继承人韩小某等四人起诉,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保险公司等赔偿原告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2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原告方电话向法官咨询如何申请执行。承办法官王军权随即联系位于河北的被告某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同意支付,但因原告方人员众多,对分配方案协商不一,且不愿意出具相关收款委托手续而僵持,给保险公司支付案款带来困难。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借助判后答疑的机会,耐心向双方讲解法律规定,提供多种解决思路,积极帮助保险公司同原告方进行协商,最终双方顺利就履行问题协商一致。随着保险公司的顺利履行,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及时督促车主给付原告垫付的2000余元案件受理费。至此,本案得以全部履行结束。
蓝田法院主动司法,积极作为,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通过判后答疑等形式让当事人服判息诉,促使判决后当事人自动履行,努力减少执行案件增量,助力执源治理。
编辑:尚恩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