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3 15:21:2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瞿允秋
11月2日,三原法院独李人民法庭灵活运用诉前保全促成诉前调解,高效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为当事人实现债权23000元。案件办理从诉前保全到达成调解协议再到解封,快速高效,促进了纠纷实质性化解。
2023年11月2日,李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向三原法院独李人民法庭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保全耿某银行账户存款25000元。考虑到该案涉及当事人的经济利益,独李人民法庭第一时间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为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李某提供担保后,独李人民法庭立即制作保全裁定书并采取保全措施。
经了解,2022年4月,耿某在李某经营的煤场拉走煤碳30余吨,价值75000余元,陆续给付煤款50000元,剩余25000元承诺过几天付清,到期后耿某并未履行给付煤款的还款义务,后李某将其诉至三原法院独李人民法庭。采取保全措施后,张维法官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该案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明确、法律关系基本清楚,为实质性化解纠纷,独李人民法庭“主动出击”,委托特邀调解员牟峰、张力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员的耐心沟通说理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经过调解员的督促和劝导,耿某当场履行剩余煤款。
“诉前保全+诉前调解+督促当场履行”的模式,既能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能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三原法院独李人民法庭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抓萌芽、重预防”司法理念,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继续以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为抓手,积极深化“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模式,有效实现以保全助调解、以调解化纠纷,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最大程度满足当事人合法合理的权益诉求。
编辑: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