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7 17:20:4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杜飞,现任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1年,他从检察官到法官。身份转换,对公正与效率的追求从未改变,司法为民的初心从未改变。
他善于办理新型复杂案件,他审理的某股权转让纠纷系列案,其裁判观点被最高院随后出台的《九民纪要》所肯定,该案被省高院评为“2019年度十大审判执行案件”。他审理的抖音实名制认定案,系全国首例。该案案例分析被最高院评为2021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被省高院评为“2020年度十大审判执行案件”、2018-2020年案例分析二等奖、碑林区首届十大法治事件,该案专案组被评为碑林区十大优秀侦办案件。2022年8月他审结某案,调解并当庭支付2.84亿元,该案被评为碑林区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
他善于发现司法案件中的社会问题,积极制发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理,“小建议”撬动“大治理”。今年制作的防范某幼儿园安全隐患、某小区火灾隐患、某连锁串串店桌椅安全隐患的司法建议,相关单位进行了积极的整改,消除了影响高质量发展的隐患问题。
积极履行普法义务。该同志先后在西安医学院、长安大学、海南航空学前师范学院等单位开展民法典宣传讲座30余次,担任西安市第三中学法治副校长,并被评为优秀法治副校长。
因表现突出,杜飞同志记三等功一次,先进工作者七次,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两次,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21年度办案标兵、2022年度廉洁个人。率先垂范,带领全庭干警取得优异成绩。2022年度综合考核名列前茅,被评为目标考核先进集体,诉源治理先进集体。
“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杜飞同志将永远铭记自己的初心使命,知足知不足,一往无前继续奋战在“结案头号工程”、诉源治理第一线。
审核:姚启明
编辑: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