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三个年”活动】略阳法院巧用“调+裁” 高效解纠纷

时间:2023-11-16 15:39:3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雅玲

近日,略阳法院利用诉前调解+速裁,快速审结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6月,被告贺某、蹇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办理农户经营性贷款15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但因疫情影响二被告未能按期还款,又办理延期至2021年3月。到期后被告贺某、蹇某仍未按时履行合同约定还款义务,在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后将被告贺某、蹇某诉至略阳县人民法院。

 

该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先进行了诉前调解,特邀调解员经过和借款人及担保人沟通交流,了解到二被告因疫情影响,投资无果,又没有其他经济来源,所以没有按期还款,提出的还款时间和原告要求的也有一定差距,且原告称他们在第一次借款合同到期时,已经酌情考虑疫情因素,并出于为被告着想办理了延期,现在还款期限需要明确且时间不宜过长,双方因此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此案中,被告对借款事实均予以认可,但因收入甚少将无法承诺还款期限,是该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关键。

 

案件不能在诉前环节调解时,会分流至立案庭速裁团队或后端办案团队。该院立案庭庭长李薇娜在收到调解员反馈后,当即决定此类无争议案件应速立速裁,便于当天立案排期开庭。考虑到当事人距离县城较远,在与当事人联系确定好开庭时间后便前往其家中开展巡回审判。庭后,四被告表示完全理解原告的诉讼请求,自己借款是事实,感谢调解员从中调解,承诺了就应该做到,虽然目前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但会尽力还上借款。

此案能得到高效化解,得力于双方当事人在诉前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快立快审及时高效地化解了纠纷,通过诉前调解+速裁,将处理纠纷的时间缩短,提升司法效率,满足人民群众便捷、高效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翟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