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6 15:51:2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江瑞
为将全省诉源治理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强化区域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良性发展,实现物业纠纷源头治理,11月15日上午,西安临潼法院在开发区社区召开“物业纠纷诉源治理调研会”。
区房地产管理所、开发区社区、桃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十余名业主代表参加调研会。
调研会上,桃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开发区社区简要介绍物业服务情况,区房地产管理所介绍其行政监管职责,区法院分析物业服务纠纷成因、特征、矛盾点及案件审理等相关情况。
会上,业主代表们积极参与交流发言,纷纷谈意见、提建议,物业公司当场对业主提出的物业服务问题进行解答,区法院对物业法律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区房地产管理所对业主提出的行政监管职责进行沟通。
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永宏总结会议,并对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提出四点意见建议:
转变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质量。物业公司要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理念转变,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在常规操作技能培训之外,要着重强化沟通意识、服务意识的培训,要将常规服务变为及时、积极、主动服务。
畅通沟通渠道,主动开门纳谏。物业公司应设有专门的客服电话,由专人负责,并向业主公布,建立记事台账,对业主反馈的问题登记在册,及时跟进、反馈处理结果。针对业主需求,总结不足,改进服务水准,用心、用情、耐心服务,让业主更舒心、更暖心、更放心。
规范物业管理,合法维护权益。物业公司应树立合同意识,及时与业主订立书面物业服务合同,细化合同内容,对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缴费方式、逾期缴纳等条款做出明确约定。
同时,对于物业服务信息、收费项目等事关业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切实维护业主的知情权。更要强化法律意识,以合法有效的途径来保障物业公司和业主依法行使权利,按约履行各自义务。
妥善处理矛盾, 多元化解纠纷。面对因物业服务质量、物业费收缴等问题产生的纠纷矛盾,应当耐心听取业主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与业主进行沟通协调,必要时可邀请社区、区物业办、区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参与矛盾纠纷处理,拓宽问题解决途径,充分借助外部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现物业纠纷源头治理。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