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迷途少年心中那盏“明灯”…

时间:2023-11-17 14:35:0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刚出狱时确实难,我连手机支付都不会使用。从最开始在工地当小工、摆地摊,到最后我还当上了保安队的小队长,一路走来磕磕绊绊,但日子总算有点起色了……”

 

11月1日,西安中院审监庭庭长高伟一行来到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对减刑出狱的小赵进行了回访。

回访中,面对法官关切的目光,小赵说出了自己的肺腑之言。

此刻,没有高高在上的审判台,没有法官庄重肃穆的神情,在一张共同围坐的方桌上,进行着一场轻松温和的沟通谈话。

十六七岁,正值花季,是人生中最宝贵的日子,而小赵却在最宝贵的青春时光里,因为无知、荒唐,让自己的青春写满悔恨。

16岁那年,他认识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从开始的小偷小摸,到被所谓的兄弟情谊裹挟着抢劫杀人,作为团伙的一员,他一步一步滑向了犯罪的深渊,无法抽身。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抢劫罪合并判处小赵十四年有期徒刑。

在入监后的日子里,小赵在监狱干警的耐心细致教育下,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对被害人的伤害以及对家人带来的感情创伤,通过努力他先后为自己争取到五次宝贵的减刑机会,并于今年三月,通过西安中院依法审查裁定减刑后出狱。出狱后,为了照顾抚养自己长大的奶奶,他放弃外省的工作机会,就近选择在一家安保公司就职。

“不管多难,我就想着只要我不再干坏事,就一定会好起来。监狱干警、法官们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能重新开启人生道路,我要珍惜。”

小赵将自己出狱后的生活情况和感悟向法官们一一进行了汇报。

“我们都替你高兴,虽然目前还挣得不多,但都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幸福的生活都是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的。”

交谈中,晏永娟法官针对小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指导、帮助,鼓励他积极生活,“今后如果有需要,我们随时愿意与你沟通。”

“现在我还想去做公益,回报社会。我要成为一个心存善念、勇敢追光的人。”对未来,小赵也充满了信心。

10年,对一个犯过错的孩子来说,一切都还来得及。

 

此行,审监庭还对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报请的18件减刑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并送达了减刑裁定书。

面对减刑裁定,这些未成年犯们眼里流露出喜悦、激动、对即将获得自由的渴望,同时还有不安和无措。

看着这些,本应有着花一样的大好年华,却因为自我约束的松懈、法律观念的淡薄而深处囹圄的少年,高伟庭长语重心长地说道:“成长的道路上诱惑有很多,只要真心悔改,你们的未来和别人一样,是充满希望的。错误不应该成为我们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而应该成为我们人生道路上的指路牌。”

亲切的话语,真诚的关怀,温情的劝导,一下子拉近了未成年犯们与法官们的距离。他们也渐渐放下了戒心,敞开了心扉。

此时法官是益友,在关怀中鼓励他们放下心理负担;是良师,在循循善诱中让他们体会“从善如流,从恶如崩”的道理。

其实,每个少年犯心里都有同样的忐忑,不知道犯过错的自己是否会被社会重新接纳,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重新开始新的人生,在未知的未来面前,这些少年迷茫又彷徨。

让每一个曾经犯过错的孩子重回人生正轨,帮助他们在迷茫中找到自己人生的方向,一直是法官们心中挂念和努力实践的事情。

西安中院审监庭在严把审理标准、全面审查证据的前提下,通过推进对减刑案件的实质化审理,根据罪犯的犯罪性质、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改造表现、再犯罪危险等情形,积极探索涉少减刑假释审判新路径。今年以来,对78名未成年犯作出减刑裁定,并在重要节日节点进行了集中宣判。

“我们也想通过这种集中宣判的形式,让其他的同监犯看到,因悔改表现较好就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起到‘减刑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承办法官范水艳说道。

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心理状态、不同思想认识的未成年犯,西安中院还通过实地回访、集中座谈、判后寄语等帮教的方式,多角度了解他们出狱后的工作生活情况、思想动态以及融入社会的情况。在帮教中,矫治未成年犯思想、行为,预防和减少失足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同时让未成年犯再一次感受到司法温度,珍惜改造成果,争取早日回归家庭和社会。

“一纸判决书并不是一个案子的终点,我们愿意做点亮这些迷途少年“心中明灯”的“燃灯者”,在他们的人生岔路口为他们指明方向。”高伟庭长表示道。

来源:西安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