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0 17:31:0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张琳瑞
近日,西安临潼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某跨境走私、运输毒品案提起公诉。
基本案情:
2023年1月,王某听从境外交友软件上认识的网友安排,接收网友从境外邮寄的快递包裹,从中取出毒品大麻叶,进行分装并“埋雷”,后被公安机关查获。最终,王某被法院以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当前,有不法分子通过跨境寄递方式将大麻流入我国境内,我国对毒品犯罪“零容忍”,坚持从严打击,任何形式的毒品种类及流通形式在我国都属于违法。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面对包装形式多样的新型毒品,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识毒拒毒防毒意识。出国旅游或跨境购物,不可购买含有大麻成分的各类商品,更不可带入国内或通过快递运输,保护自身,远离毒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 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毒品,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