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法院发出首份《信用修复证明》+

时间:2023-11-21 14:29:3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健

 

2023年11月16日,周至法院向被执行民营企业陕西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出《信用修复证明》,帮助企业及时修复信用, 这是周至法院发出的首份《信用修复证明》。

A建设开发公司与B模板租赁公司因设备租赁产生纠纷, B模板租赁公司多次讨要无果后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A建设开发公司向B模板租赁公司支付租赁费、赔偿及清理费43.8万余元,违约金2万元。判决生效后,A公司仍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B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强制执行措施可能使A公司资金流动受到限制、信誉度受到影响,立即通知A公司来院沟通,耐心释法明理、积极协调,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A公司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11月16日,执行法官向A公司送达了《结案通知书》和《信用修复证明》,给予其在信贷、招投标等方面正向激励,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印发的《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激发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执行工作中,对恶意规避、抗拒执行的赖债者,固然要强化司法领域的信用惩戒力度,但也应厘清失信与丧失履行能力的界限,例如对于一些因经营失利而欠缺履行能力的中小微企业,在其积极配合执行和清偿完债务,仍因案件导致信用受限的,则应依法保障其享有的信用信息修复权利。

下一步,周至法院将进一步妥善处置涉中小企业执行案件,持续推进“两行动、两措施”落地落实,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利用信用修复证明,助企纾困解难。


审核:姚启明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