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法院秦渡法庭进校园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时间:2023-12-04 15:21:1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晨读时分,琅琅读书声从各个教室飞出来,仿佛一曲动人的童声大合唱。

但仔细一听,你就会发现同学们今天朗读的内容不太一样!

 

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西安鄠邑法院秦渡法庭的干警周媛媛和张曼,来到高新区第四十一小学开展了一场“宪法晨读”活动。清晨的阳光透过玻璃映在孩子们的脸上,他们正一字一顿认真朗读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不时还会勾画些不理解的内容。

 


 

怎样让“干巴巴”的法条变得生动,提高小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这是干警们一早就考虑到的问题。

 

于是晨读结束后,一位名叫“乐乐”的新同学“出现”在了教室里。干警们将法律知识巧妙蕴藏在“乐乐”的一生中,通过主人公“乐乐”从出生成长、成家、立业直到老去之后所遇到的一系列法律问题,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述了宪法是怎样守护我们的一生,以及它对未成年人生活、成长的影响。在将近一小时的活动中,同学们踊跃提问发言、积极回答问题,气氛融洽非常。

“法官姐姐,下次你们来讲谁的故事呀?”“法官姐姐,以后我也能当法官吗?”就连下课后,还有不少孩子们围着干警“叽叽喳喳”地问问题。


审核:姚启明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