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国家宪法日】富平县人民法院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时间:2023-12-04 19:14:0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刘欢欢

 

为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12月4日,富平县人民法院按照县依法治县办统一安排,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组织法官干警在县文化中心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姐,来看下这些普法宣传单,它可和咱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咧!”

“叔,这些普法宣传单您带回去学习,多给咱身边的大爷大妈宣传一下,提高防范养老诈骗意识,可得把咱“钱袋子”保护好了!”

“哥,宪法和你一生有很大关系,孩子一天天长大,你到了退休年龄,退休后的生活也一样受到宪法的保护。”

 

活动中,法官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禁毒、防范养老诈骗等与民生、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身边人、身边事告诫群众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

“我在租房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我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下班回家路上出事故,算工伤吗?”

“发生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过错就等于无赔偿责任吗?”

......

 

在咨询宣传台,参与活动的法官干警对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一一解答,引导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让宪法精神牢牢扎根于群众心中。

 

本次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法官干警用接地气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宪法走进群众心中、走进日常生活,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让自觉学法、守法和用法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形成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今后,富平县人民法院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弘扬宪法精神,为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编辑: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