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05 17:02:3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雷晓莉 胡玉芳
为迎接第十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下午,西安长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何向阳应邀前往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在艺术学院报告厅做了以“大学生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及“弘扬宪法精神、坚定法治信仰”为题的法治报告,为在场3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何向阳法官选取了其近几年所办理的5起典型大学生刑事犯罪案件,罪名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强奸罪、诈骗罪、危险驾驶罪。通过基本案情介绍、判决结果、个罪法律规定、法律启示、办案心得五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报告,以此告诫同学们要从所讲的案例中吸取教训,遵法、守法、畏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大学生,并希望同学们努力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法治进程贡献青春力量!
互动环节,何向阳法官就三名学生所提问的刑事谅解在刑事案件的量刑作用、盗窃罪侵害的法益理论学说问题、缓刑与死缓的区别、不当得利与侵占罪的关系、审判委员会在人民法院中的地位及作用进行了详细解答。
随后,何向阳法官围绕“为何要弘扬宪法精神?何谓宪法精神?如何弘扬宪法精神?”三个方面进行了精彩的阐述。即:“一、宪法乃国家之磐石、九鼎之重器;二、宪法精神核心要义:公民权利至上、公共权力制衡;三、法治中国建设: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何向阳法官表示:“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一个国家的繁荣进步,离不开法治的支撑;一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希望同学们崇尚法治,崇尚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大学生。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