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法院:房屋漏水谁来赔?

时间:2023-12-06 17:48:1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咚咚咚,咚咚咚……

“有人在家吗?我是彭法官,来看看你家的漏水情况。”

清晨的雾霭还未散去,西安鄠邑法院综合审判庭的彭丹丹法官就顶着凛冽的寒风,来到原告李晨家中,现场勘查原告房屋漏水及受损情况。

原告李晨与被告王欢系上下楼邻居关系,两家关系虽不算亲密,但也从未闹过矛盾。2022年的一天,原告发现家中墙体被水浸湿,遂到楼上查看,发现被告门缝有水外溢,原告敲被告房门,无人应答。后经物业联系,得知被告长期不在家居住,于是物业关闭了被告家室外水阀,这才停止漏水。此次漏水,导致原告家墙面起泡、脱落、发霉,衣柜、床等家具也出现变形的情况。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

阅卷后,承办法官彭丹丹考虑到该案涉及邻里关系,对簿公堂可能会伤了邻里和气。于是,彭法官决定到现场去实地勘查,尽量在勘查过程中与当事人面对面进行调解。

“彭法官,你看,就是这个地方漏水。”原告强调,“我是实在没办法才起诉的,我家里还有老人和孩子,长时间在这样的环境中居住实在不合适,我现在就想快点把漏水问题处理了。”

“这个漏水确实跟我家没有关系!”被告的态度很坚决。

 

“你们都先平复一下情绪,我今天也把物业师傅叫过来了,让他先检查一下漏水的原因。”彭法官连忙安抚着双方当事人的情绪。

经过物业人员详细勘查后,发现是被告家热水阀门损坏,在小区热水供应期间出现漏水情况,从而导致原告家房屋受损。

查清漏水原因后,彭法官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坐下来进行调解。彭法官向被告表示经物业勘查,确实是被告家热水阀门损坏导致漏水,向被告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指出漏水业主作为其房屋的所有权人及维护管理人,对于其房屋漏水给楼下业主造成的损失,理应进行赔偿。

 

经法官反复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讲事实,摆道理,用法律条文的同时,辅以社会道德和情感层面的说服教育。最终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向原告转账1万元赔偿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给您添麻烦了彭法官,为我这事一大清早就跑了过来,还帮我这么快就要到了赔偿款,真是不知道咋感谢嘞!”原告激动地说道。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