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09 00:33:1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谢雯
12月7日,陕西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冯志恒一行到临潼区检察院开展调研工作,主要以临潼检察院办理一起民事虚假公证案件为切入点,对临潼检察院虚假公证案件办理、典型案例撰写、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及相关问题作专项调研指导。临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强、王军权,检委会专职委员党粉丽,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兰迪,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干警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听取了临潼区检察院关于民事虚假公证案件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汽车金融贷款领域虚假公证类案监督模型”搭建推广应用工作的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培树典型案例、提高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质效、加强调研写作水平、推动检校合作交流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调研组耐心详细听取与会人员的困惑,并对大家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同时结合自己多年来的工作经验,深入浅出地分享了其在案例撰写、检察建议及调研写作方面的要领和注意事项,为与会人员上了一堂针对性很强的实操课。
调研组对该院善于运用数字检察,从民事虚假公证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办案思路给予充分的肯定。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综合履职是重点。在个案办理过程中要坚持树立系统观念、加强检察职能耦合,比如办理民事虚假公证案件除了民事监督,要善于对大数据筛查出的可能涉及的刑事案件线索进行挖掘和处理,或者通过总结问题情况向省市院反映,切实达到横向、纵向、跨区域一体履职,不断增强检察监督的实力和合力。
二是高质效办案是基础。要加强干警对每一批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学习和应用,聚焦党中央关注重点领域,高质效办案每一起个案,在源头保障办案质量,为典型精品案例奠定基础。
三是促进社会治理是目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应当对标法院判决书,在格式上规范标准、在内容上具体拔高,要注重检察建议提出前的走访、听取、调研和论证,力促将检察建议变成双方共识;要注重跟踪落实,对一些具有典型性、长期性以及容易反复的社会治理难题,定期开展‘回头看“,抓成效、抓长效,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
临潼区检察院将以此次座谈为契机,注重人才培养,善于总结、提炼办案工作中的经验做法,重视典型案例的培树,加强课题研究,抓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落实,推动临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