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雪竟然滑到法院里?

时间:2023-12-15 18:34:2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年来,滑雪运动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喜爱,大家都想在冬天走入滑雪场,体验滑雪带来的自由和刺激,但滑雪项目都具有一定的难度与风险,还有可能产生法律纠纷。下面,就随小编一同了解一起因滑雪引发的纠纷。

案情回顾

2022年3月,黄某与凌某及其朋友相约在新疆阿勒泰将军山滑雪场滑雪。几人均系单板滑雪,当天均从雪道上方向下滑行,黄某从右向左刻滑时,与从左向右滑行的凌某发生碰撞,黄某的滑雪板碰撞到凌某右眼,致凌某受伤,凌某当即被送至阿勒泰地区医院。

后凌某回到西安在唐都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右眼眶骨骨折(内侧壁)、右眼限制性斜视,期间黄某为其垫付医药费34845.21元。凌某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右眼眶内壁骨折,行手术治疗,遗留复视,伤残等级属十级。

双方因为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无果,凌某诉至法院,要求黄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71724.71元。

法院审理

灞桥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视频证据显示被告在滑行过程中突然从右向左滑行且速度较快,与从左向右滑行的原告相撞,系其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未能及时采取有效避让措施所致,其行为与原告的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其作为侵权人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原告在滑雪过程中同样应增强注意,必须仔细观察周围环境,以确认所进行的滑行不会给自己的安全造成危害,并自行承担高危运动本身具有的潜在损伤风险,原告对其自身损害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据此,双方应按原告20%,被告80%的比例承担责任。灞桥法院依法核定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31206.18元,由被告承担80%即104964.94元,减去先行垫付的费用34845.21元,被告还应支付原告70120元。其余损失由原告自行承担。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合计70120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西安中院经依法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陡坡高速滑雪运动,因自身特点,具有一定危险性,对参与者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参与者在参加该项运动时对该运动可能造成的合理危险应是有所预知的,故在参与过程中,所受到的损害应自行承担。但该损害应是在合理限度内,而非包含一切损害。对于因其他参与者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为导致受害人损害的,其他参与者仍要承担侵权责任。


西安灞桥法院供稿

审核:姚启明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