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法院 | 守护生态发展,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时间:2023-12-21 17:20:0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雷刚、白若沙

城固县座落于汉中盆地腹地,北依秦岭,南屏巴山,中纳汉江,生态环境优美,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涵养地,世界文化遗产张骞墓、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五门堰、杨填堰,中国柑桔生态观光第一园桔园、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南沙湖、西北联大工学院旧址古路坝等人文胜景蜚声海内外,是首批陕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之一。近年来,城固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新时代环境司法保护理念,把握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发展目标,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推进城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建立环资审判“三合一”模式,构建专门化审判体系。2023年1月31日,城固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在博望人民法庭挂牌,实行与博望人民法庭两块牌子一班人员合署办公,同时确定了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判模式,设立由三名员额法官组成的环境资源保护合议庭,选取水利、环保、林业、渔业、自然资源等领域的人民陪审员参与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自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成立至今,共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1件。依法严惩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推动形成严厉打击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侵权者的法律责任,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搭建多元共建共治共享平台。城固法院联合汉中市中院、汉台区法院共同于城固县五门堰设立“汉中三堰”司法保护基地。保护基地的成立,旨在打造集案件审判、法治宣传、环保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历史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平台,有力促进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人文遗迹、水利设施和文物的司法保护,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凝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守护一江清水永续北上。坚持党委主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方针,构建与检察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推动构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共建共治机制。

 


 

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府院联动机制,推进秦岭生态大保护。2023年5月30日,城固县人民法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官工作站成立。城固法院审理的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中,将非法采伐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兰花24丛334株移栽至双溪镇兰花种植基地进行管护。首个全国生态日,城固法院邀请县秦巴委成员单位召开了城固县人民法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与县秦巴委、检察院、司法局、水利局等相关单位协商会签《城固县关于建立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凝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合力。2023年9月15日,城固法院与城固县林(山)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城固县“林(山)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下一步,城固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抓好执法办案,以汉中三堰司法保护基地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官工作站等平台的设立为契机,贯彻保护优先、维护权益、注重预防、修复为主、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努力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审核:姚启明

编辑:翟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