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3 21:54:0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亮、黄宸昊
2023年12月29日,随着身在老挝的外籍当事人阿英(化名)通过电子邮件签收了勉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离婚判决书,勉县法院首例涉外离婚诉讼案件得以顺利审结。
勉县人民法院阜川法庭在几个月前收到一份特殊的离婚纠纷起诉状,原告闫某为法庭辖区内居民,被告阿英(化名)则是老挝公民,经询问,闫某在外出打工时与阿英相识,后恋爱谈婚,回到中国后依法登记结婚,不久后阿英即回老挝,自此两人分居状态达三年之久,现闫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
该起离婚纠纷,是勉县法院受理的首例涉外离婚诉讼案件。被告身处老挝,准据法适用以及送达等涉外诉讼程序,是法庭面临的新挑战。
阜川法庭认真学习民事诉讼法有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有关规定,多次将案件呈报分管院长研究讨论,积极对接中院听取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由原被告社会关系为切入点,争取寻求合法、便捷的送达渠道以减少当事人诉累。
功夫不负有心人,多日的寻找后,法庭添加到了被告阿英的微信,经过简单的翻译,核对了当事人的身份后,初步向被告说明了事由,被告亦表示同意离婚,希望通过法院解决此事。
根据院领导指示建议,阜川法庭与陕西省高级法院指定的涉外诉讼翻译机构名册资质的翻译公司深度沟通,同时抓紧与被告阿英的交流,取得其身份证明文件、电子邮箱、答辩意见等关键性材料。先后将民事起诉状、诉讼告知性文书、答辩意见等进行了专业翻译,及时对被告做送达工作。
在此过程中,阜川法庭坚持各个环节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保障涉外案件的程序无瑕疵,同时关注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案件进展,积极保障诉讼权利,督促履行诉讼义务,保证案件的良性进展。
在长达数月的前期准备后,法庭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考虑到被告身处老挝无法到庭,同时由于网络原因难以使用云上法庭,法庭尽早的得到了其充分的答辩意见,保证在缺席审理的情况下亦能做到有法有据。庭后,法庭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依法做出了判决,并经过经过翻译公司的专业翻译后,将判决书及翻译文本成功送达到了被告指定邮箱中。
当庭签收了判决的原告,激动而庄重的紧紧握住法官的手:“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我以为这会是个旷日持久的事,你们做的太好了,谢谢你们。”
此次涉外婚姻案件是勉县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审理的一次崭新尝试与突破,审判团队没有因为可参考案例少、相关实践不足而怀有畏难情绪,而是沉下心来积极摸索探寻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解决相关难点,在这个过程中,牢牢把握法律法规这一基本点,勇于迈出主观能动性这一突破点,时刻关注于人民群众诉讼权利这一落脚点,通过多个维度的通力合作,上级法院和领导的建议指导,本次涉外婚姻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阜川法庭将以此次难得的锻炼机会为契机,举一反三的总结经验,进一步在审判工作的广度深度上持续发力挖掘,深化强化业务能力,在新时代、新需求的审判路径中迈出坚实的步伐。
编辑: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