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8 21:13:1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薇娜
近日,略阳法院诉前调解调处一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此类纠纷在近两年由点状式变为片状式通过网上立案的方式涌入诉讼中来,此类纠纷相同点概括起来有:标的额小,债务人电话、住址与借款登记不一致(人难找),网签格式合同。
案情介绍
2018年6月4日债务人在债权人处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钱江摩托车一辆。商品总价为10548元,首付3000元,共12期7548元,自2018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4日内付清。每期还629.07元,已还4期,剩余8期5032.36元一直未还。债权人请求债务人支付欠款5032.36元及从逾期之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的滞纳金等。
因时间跨度长,债务人在借款登记时的电话号码早已更换了,经查找债务人住址也已不是债务人现在的住所,电话号码在借款之后共换过6次。
特邀调解员通过多方联系和询问,上门找人,进社区,找网格员,联系其家人等等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了债务人。债务人表示他记得自己曾有过此事,愿意调解解决。通过远程视频调解,特邀调解员顺利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最终都达到了各自的意愿和目的。
法官提示
一、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网上签订合同,当事人应当认真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如为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在略阳县诉前调解已不再是什么新奇的词或是事,经过四年多的运行,已经成为当地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抓手。随着诉源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也有很多的矛盾纠纷在村(社区)、镇(街道)就“萌芽”或者“已发”状态被成功的化解。
略阳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方面一直本着为民、高效、便捷,坚持做到务求实功、力求实效,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编辑: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