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9 21:41:2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1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1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动群众的力量。“枫桥经验”在时代浪潮的冲刷下历久弥新、与时俱进。
近年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下,不断地实践与总结,逐步探索创建出以“村村调”多元解纷机制为统揽的一批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诉源治理工作法。得到了南郑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以“两办”名义印发通知,推广这一经验做法。黄官法庭提炼总结的诉源治理“四种时态”工作法,得到中国法院网、中央政法委等多家媒体的刊载报道。
矛盾纠纷如何化解?多元联动如何实现?诉源治理社会大格局如何形成?司法建议如何精准把脉开出良方?……相信具有南郑特色的诉源治理工作法会给你不一样的答案与启发。
即日起,南郑法院将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南郑“村村调”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专栏,以工作法介绍+案例的方式,持续发布收集整理的特色诉源治理工作法,供各解纷主体参考借鉴。
南郑法院“村村调”多元解纷工作法
亮点:南郑法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了“村村调”多元解纷工作机制,通过党建引领“一盘棋”格局,共建共治“一体化”推进,诉调衔接“一站式”解纷,司法协助“一条龙”服务,法治宣传“一揽子”计划等工作举措取得诉源治理显著成效。2023年,南郑法院诉前调解收案4349件,同比提升53.2%,诉前调解成功2660件,调解成功率达71.65%,诉前调解分流率达73.98%,分调裁审案件占比达146.05%,同期一审收案数量下降12.86%。
一、党建引领“一盘棋”格局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注重突出政治引领,依靠党的政治优势高位推动,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诉源治理的强大效能。深入辖区镇村开展调研,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政法委请示汇报,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格局。2020年4月,联合区委政法委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2022年3月,联合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印发了《关于深化“村村调”多元解纷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并于2023年3月在全区推广,初步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多元解纷工作格局。2023年10月,配合政法委召开全区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对全区诉源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对诉源治理工作进行专题培训。
二、共建共治“一体化”
推进共建一支队伍。积极整合基层调解力量,坚持横向建立特邀调解名册,主动邀请符合条件的调解组织成为特邀调解组织,吸纳村干部、司法所干警、派出所民警等符合条件的个人加入特邀调解员名册。积极联合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成立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物业纠纷调委会和金融纠纷调委会。目前,辖区在册特邀调解组织338个,吸纳在册特邀调解员360名,切实做到全区每一个村(社区)、每一个重点行业、每一个重点领域至少有一名特邀调解员。
共用一个平台。扎实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积极对接、融入综治中心治理平台,构建了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媒介,纵向延伸至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横向对接基层治理单位、基层党组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行业调解组织,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络。截止目前,已邀请辖区41家基层治理单位,22名党政领导干部,54名特邀调解员、33名村(社区)干部、26名网格员等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融合两个中心。积极参与党委政府牵头的综治中心建设,根据中心工作部署及法院职能作用,将诉讼服务中心对接融入综治中心,探索两个中心人员融合、业务融合。
开展“两无”创建。在政法委的领导下,联合黄官镇党委政府开展“无讼无访村居”创建试点工作,命名2022年度无讼无访村1个 、无讼村(社区)2个、无访村2个,积极推动实现就地预防化解纠纷,就近或者上门提供诉讼服务。
三、诉调衔接“一站式”解纷
积极把诉服中心打造成人民法院参与诉调分流、繁简分流、速裁分流和诉前调解、特邀调解、速裁审理的总枢纽。同时,加强诉前调解、特邀调解、速裁审判无缝融合的诉非对接机制建设,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调解速裁区,配备4个速裁团队,成立7个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5个以调解员个人命名的品牌调解工作室,邀请11名调解员入驻诉讼服务中心(法庭)。近三年来,诉调分流率达74%,分调裁审率达146%,速裁比例45%,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期限22.43天。
四、司法协助“一条龙”服务
提供业务培训。2023年,南郑法院通过“以会代训”和定期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法律业务培训32次,编纂《“村村调”多元解纷机制文件汇编》及常见案件类型调解指引,累计现场发放800余份,有效提升调解人员业务能力.
提供个案指导。编纂《“村村调”多元解纷机制典型案例汇编》,累计向调解组织发放400余册;建立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工作交流群,吸纳调解员、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干警、镇村干部等入群,统筹“线上”“线下”相结合,随时为基层调解组织和人员的提供个案指导,累计推送指导性案例210余个,参与指导调解纠纷2000余起。
提供司法确认。积极推动司法确认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实现诉调在线对接、快速办理。2023年,全院司法确认案件1313件。
提供诉讼服务。对基层调解组织和人员需要法院指导处理的纠纷,通过调解平台在线提出申请,由法院、法庭和基层治理单位共同协同做好疏导化解和联合调解工作。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当事人明确拒绝继续化解、调解的,由法院“兜底”,依法及时转入立案程序。
提供司法建议。切实树立源头治理思维,扎实推进府院良性互动,充分运用司法建议为社会综合治理“把脉开方”,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推动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和实质性化解。开展“府院联动、源头治理”司法建议专项行动,共发出司法建议46件,全部收到办理回复,司法建议采纳率100%。
五、法治宣传“一揽子”计划
开展“公平正义在身边--100场法治宣传基层行”活动,通过“以案说法、送法上门、法治启蒙、法在基层、法保民生、依法治‘赖’、智慧普法”七大形式,把普法重点向基层转移,促进人民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守法。2023年,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117件次,送法进社区、企业、机关92场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期106例,执行悬赏69期。积极打造政法新媒体矩阵,自编自拍微电影《风起黄官》,国家级媒体上稿5篇,省级以上媒体上稿260余篇。
案例
“村村调”6天巧解修房死亡赔偿纠纷
一、基本情况和化解难点
2023年1月8日(农历腊月十七),濂水镇雅和村村民何某雇佣同镇梁营村村民盛某改造电路,盛某不慎坠楼死亡。死者盛某58岁,男到女家,是家里的“顶梁柱”。妻子文某52岁,没有固定收入,三个子女均未成家。雇主何某65岁,经济能力有限。双方为赔偿问题剑拔弩张,气氛十分紧张。
此纠纷存在几方面化解难点:一是矛盾双方经济情况都比较困难,若赔偿金额较高则必然实际难以执行,而赔偿金额较低也不够公平,双方很难达成一致意见。二是法庭面对激烈的矛盾冲突,短时间内无法及时找到“突破口”,调解会很难成功。如果直接开庭审理,虽然省时省力,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很难得到实质化解、激烈的情绪难以控制。而当判决结果实际难以执行时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增加恶性事件发生可能性,后患无穷。
二、调处化解过程接到村委会汇报后,濂水镇党政主要领导立即安排司法所会同雅和村、梁营村委会开展调解工作,同时将案情向派出所、法庭通报。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分歧较大,死者家属要求赔偿100余万元,雇主只愿赔偿10余万元,未能达成统一意见。死者亲友数十人将尸体停放在雇主何某家中进行烧纸祭拜,场面一度陷入混乱。派出所及时介入,稳控住事态发展,法庭向事故双方讲解法律规定,指导核算赔偿金额。经过各方连续6天的不懈努力,最终在腊月二十三(农历小年),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雇主何某当场支付死者家属赔偿款合计33.36万元。鉴于何某经济困难,雅和村委会经过研究,决定对何某进行低保救助。调委会出具协议书,法庭审查后当即出具民事调解书并监督履行。庭长徐剑按照当地风俗,率领法官干警会同在场工作人员向死者鞠躬悼念,双方亲友十分感动,冰释前嫌,主动清理卫生,按照当地习俗搭红放炮。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三、启示思考
这起纠纷因受害人家属采取极端维权方式--停尸索赔而导致处理难度加大,如何快速、妥善地化解双方的矛盾,让往日平静的山村恢复安宁,成为当地基层组织和司法部门的当务之急。以前处理此类纠纷的方式基本上是交由法庭立案受理。而这起纠纷的圆满化解正是黄官法庭和辖区基层治理单位落实南郑法院“村村(社区)调”多元解纷机制的一次生动实践,集中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诉源治理离不开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事故发生后,濂水镇党政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安排司法所和两个村委会立即介入开展调解工作,有效控制了事态发展。
二是坚持多元联动。在调解过程中,村镇两级干部、派出所、司法所、法庭都在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群策群力形成解纷合力。
三是厘清解纷路径。按照“非诉靠前、诉讼殿后、诉调衔接”工作思路,村村调解纷机制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着力构建“村—镇—法庭”三级解纷路径。这起纠纷先由村上调处,再由镇上出面,法庭全程给予法律帮助,调处成功后法庭予以确认并监督履行。这种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在南郑区已全面推行,尤以黄官法庭辖区的镇办执行得最彻底。
四是发挥基层优势。有些基层矛盾纠纷,比如相邻权纠纷、土地纠纷、类似本案的纠纷,通过诉讼解决,未必是最好的方式。矛盾双方都来自农村,经济条件一般,如果以判决的方式解决,赔偿数额将是一个不小的数目,那么会给后期执行造成巨大的压力,很可能引发信访、上访。基层组织在矛盾纠纷处理上拥有更多的资源优势和灵活的方式,33万余元的赔偿款对一个农村家庭而言是巨大的经济负担,由此可能导致这个家庭陷入困境,而镇村决定实施低保救助,解决了一方当事人燃眉之急,也是促成本起纠纷圆满化解的一个关键因素。
编辑: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